车主无疑是这次“自碰互赔”后的当事人和最大受益者,那么这些车主对此次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改革怎么看呢?
1.网友高调支持交强险“碰撞互赔”

在一项关于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实施看法的调查中,有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措施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表示支持,有超过九城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发生事故时可能或肯定会接受“互碰自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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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强险“互碰自赔”实施,他们竟然不知道?
七成车主知之不详:“自碰互赔”已经实行了十几天了,但在一次调查时只有20%的车主能清楚说出自碰互赔措施的要义,有70%的车主表示只是知道“互碰自赔”实施的消息,但对“互碰自赔”的细则并不了解。此外仍有2位车主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互碰自赔”。
4S店知道但不太了解:通过对多家4S店的调查得知一般的4S店都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店里也为车主代办双方事故保险的一些手续。此项政策的实施4商店人员表示听说过,但是具体细则尚不清楚。
出于对这一政策的不了解也导致车主选择这一政策的意愿降低。“互碰自赔”实施已经十天,从南京太平洋、南京人保、南京平安保险三大保险公司了解到,南京仅有20多例轻微互碰采取了“互碰自赔”的理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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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主现身说“互碰自赔”
南京首例“互碰自赔”1小时搞定 以往要用2天
市民侯先生驾驶着尼桑轿车行驶至江苏路附近,与起亚出租车相碰,车主及时报案。经过界定,双方负相同的责任,且由于是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小事故,赔偿金额小于2000元,在两人都同意的基础上快速处理,自此开启了南京地区首例“互碰自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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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首例“互碰自赔”事故15分钟处理完毕
2月7日,刘先生驾车与一轿车发生互碰事故。当时车右侧车门被撞掉,轿车右前灯及保险杠受损,双方车主均及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首先赶到现场的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查勘员在现场查勘后,认定双方都负有责任,且损失额度均在1000元左右,符合“互碰自赔”条件,遂即协调双方按“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处理,全过程仅用时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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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常规事故索赔 期待新政策带来方便
私家车主李先生:此前跟一个出租车相撞,大灯破碎、车前板上的漆被擦,先是定损,然后到4S店去修车,修车的费用还要自己垫付。最后再把发票寄给对方,还要催着对方把他的发票寄过来,再去保险公司理赔。“事情不大,但前后拖了一个多月,让人很烦恼。”他说,看了互碰自赔之后倒是觉得快速了很多,直接修车理赔,也不需要自行垫款,对车主是一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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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了解“互碰自赔”细则吃了个亏
我的车被别车刮了,对方提出走“碰撞互陪”随后就走了。后来问保险公司,说这种不属于互碰自赔。只有两种方式属于,第一种:交警开快速处理单,两车同时去互碰自赔鉴定中心,第二种:其中一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我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我没有责任,而是我不了解新政策贸然接受吃了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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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车主不习惯 怕麻烦 不愿尝试新政策
由于很多车主还不太清楚这一新政策,在实施起来还是按照原先的方式,有的车主可能担心理赔问题,干脆一口拒绝“互碰自赔”。不少车主,还习惯直接找4S店进行委托理赔事宜,“互碰自赔”要想真正被车主接受还需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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