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正式实施,时至今日也已半月有余,那么这项旨在简化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方便车主办理索赔,节约事主时间的新保险索赔政策究竟效果如何呢?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车主反应如何?带着这些疑问大旗汽车今天就为你呈现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下的各方百态。

  “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一.互碰自赔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二.交强险自碰互赔后让索赔变得简便:

【交强险“互碰自赔”详解】

大旗说法:相信有过车辆碰撞索赔经验的车友一定知道,车辆出了一点碰撞小事故就要双方协商时间各处奔波定损,不光要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还要找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如果再遇到不负责任的车主,那理赔更是难上加难了,总之繁琐的理赔程序让车主头疼甚至对理赔望而却步选择私了。此次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的实施,将索赔主要的一步“定损”简单化人性化,不难看出其主要用意是使满足相应条件的碰撞事故车主能更加自主便捷的完成理赔。

  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保险公司不再看对方的车子,因此有的车主可能自己撞到花台、电线杆,又没有投保商业车损险,就冒称与其他的车子互碰而骗保。这位负责人分析,今后交强险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但并不表示车主可以随意骗保,公司今后将更加严格勘验,如果对痕迹有疑问,会要求车主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和保险公司,在行业内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核实。 

 

  “互碰自赔”机制对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以及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协同配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华泰保险相关人员介绍,“定损员在对痕迹有疑问的情况下就不会出单。保险公司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防范车主钻空子。”

【详细阅读】

  车主无疑是这次“自碰互赔”后的当事人和最大受益者,那么这些车主对此次交强险互碰自赔制度改革怎么看呢?

  1.网友高调支持交强险“碰撞互赔”

  在一项关于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实施看法的调查中,有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措施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表示支持,有超过九城的被调查者表示在发生事故时可能或肯定会接受“互碰自赔”。

【详细阅读】

  2.交强险“互碰自赔”实施,他们竟然不知道?

  七成车主知之不详:“自碰互赔”已经实行了十几天了,但在一次调查时只有20%的车主能清楚说出自碰互赔措施的要义,有70%的车主表示只是知道“互碰自赔”实施的消息,但对“互碰自赔”的细则并不了解。此外仍有2位车主表示还是第一次听说“互碰自赔”。

  4S店知道但不太了解:通过对多家4S店的调查得知一般的4S店都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店里也为车主代办双方事故保险的一些手续。此项政策的实施4商店人员表示听说过,但是具体细则尚不清楚。

  出于对这一政策的不了解也导致车主选择这一政策的意愿降低。“互碰自赔”实施已经十天,从南京太平洋、南京人保、南京平安保险三大保险公司了解到,南京仅有20多例轻微互碰采取了“互碰自赔”的理赔方式。

【详细阅读】

  3.车主现身说“互碰自赔”

南京首例“互碰自赔”1小时搞定 以往要用2天

  市民侯先生驾驶着尼桑轿车行驶至江苏路附近,与起亚出租车相碰,车主及时报案。经过界定,双方负相同的责任,且由于是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小事故,赔偿金额小于2000元,在两人都同意的基础上快速处理,自此开启了南京地区首例“互碰自赔”案例。

【详细阅读】

焦作首例“互碰自赔”事故15分钟处理完毕

  2月7日,刘先生驾车与一轿车发生互碰事故。当时车右侧车门被撞掉,轿车右前灯及保险杠受损,双方车主均及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首先赶到现场的中华联合财险公司查勘员在现场查勘后,认定双方都负有责任,且损失额度均在1000元左右,符合“互碰自赔”条件,遂即协调双方按“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处理,全过程仅用时15分钟……

【详细阅读】

经历了常规事故索赔 期待新政策带来方便

  私家车主李先生:此前跟一个出租车相撞,大灯破碎、车前板上的漆被擦,先是定损,然后到4S店去修车,修车的费用还要自己垫付。最后再把发票寄给对方,还要催着对方把他的发票寄过来,再去保险公司理赔。“事情不大,但前后拖了一个多月,让人很烦恼。”他说,看了互碰自赔之后倒是觉得快速了很多,直接修车理赔,也不需要自行垫款,对车主是一大方便。

【详细阅读】

因为不了解“互碰自赔”细则吃了个亏

  我的车被别车刮了,对方提出走“碰撞互陪”随后就走了。后来问保险公司,说这种不属于互碰自赔。只有两种方式属于,第一种:交警开快速处理单,两车同时去互碰自赔鉴定中心,第二种:其中一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我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我没有责任,而是我不了解新政策贸然接受吃了亏了。

【详细阅读】

部分车主不习惯 怕麻烦 不愿尝试新政策

  由于很多车主还不太清楚这一新政策,在实施起来还是按照原先的方式,有的车主可能担心理赔问题,干脆一口拒绝“互碰自赔”。不少车主,还习惯直接找4S店进行委托理赔事宜,“互碰自赔”要想真正被车主接受还需一段时间。

【详细阅读】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道路显得越来越拥挤,事故的发生概率也相对加大,但是相应的事故认定索赔程序却依然非常繁琐。发生事故后不仅对交通状况产生压力,也会让事主对繁杂的索赔流程望而却步,让事故的顺畅解决存在障碍。正是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交强险“互碰自赔”措施应时而来,简化的定损索赔机制给饱受事故索赔奔波之苦的事主们带来希望。“更人性化了,也更法制化了”这是对“互碰自赔”制度出台的评价,相信这项以人为本的制度在未来的时间一定会被广泛接受。

交强险互碰自赔博客论坛文章数:4

您正在浏览的是该事件最新进展

  什么是交强险互碰自赔?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指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