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简述:
个人身份申请驾照被拒绝——
今年3月7日,深圳市民樵彬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 然而却被无情拒绝,原因是:“你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受理窗口的民警这样说。其实车管所民警所言不虚。早在一年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较真市民的诉讼之路——
这个结果并不让樵彬满意,为什么符合公安部规定的申请,在地方却会受阻?第二天,较真的他随即向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车管所受理他的驾照申请。随后他觉得行政复议并不能解决问题,于是撤销了复议,5月14日,直接将深圳车管所告上法庭,请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令车管所受理他的驾照申请。
考试之路——
8月30日,深圳车管所终于对樵彬的申请开了绿灯,使樵彬成为在驾校名称一栏署名“散学”(即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考试)的中国第一人。 在10月8日,深圳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学习驾驶人法规理论考试(科目一)成绩出来了,樵彬以94分通过。
尽管深圳车管所受理了樵彬的申请,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樵彬却仍就不愿就此撤诉。
在樵彬看来,未来的驾驶学习方式可以有两种:
一种是获得交通部门规定资质的私人教练,在配备含有“副刹车”等技术设备的教练车后,招收学员进行培训,学习到一定阶段直接报名申请驾照。“教练不再挂靠驾校后,收费肯定会大幅降低”,樵凌说。这也是目前香港的主流模式。
另一种是政府辟出一块专门的训练场地,作为公共驾驶用地,供市民在家人或朋友的帮助下学车。这是美国人常用的方式。美国也有驾校,政府并不干涉公民的学车方式,很多美国人开车都是父母教会的。
当然,这两种方式都是以取消“驾照捆绑驾校”制度、开放个人报名为前提的。
在专家看来,驾驶学习没必要一定要上驾校: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方面要求考驾照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属于私自增设行政许可的行为。公民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有权利选择驾驶技术学习的途径。公安和交通部门,应该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而不是培训。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决定来限制公民的自主选择权。而且,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对于公民特定的资格考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